苏学位办〔2011〕7号
关于做好二○一一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关于做好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关于做好二〇一一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全国统考时间为: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外国语水平考试;下午14∶30—17∶30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二、报名工作
2011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1.江苏考区报考者须先在我省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3月8日—20日,报名网站网址为:tdxl.hhu.edu.cn。有关报考要求和外省报名网站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www.chinadegrees.cn)查询。
2.我省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4日—27日,分别在河海大学和苏州大学报名点受理报考相应学校考生的确认工作(报名点及考点安排详见附件)。
3.报名工作按学位中心〔2011〕3号文件的附件1“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执行。外国语考试语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学科范围、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等应严格按学位办〔2011〕1号文件执行。
4.考生在报名前须按学位办和学位中心文件要求,到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接受资格审查。现场确认须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已通过审查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未按时完成现场确认者,本次报名无效。有关文件及表格请在学位办或学位中心网站下载。
三、其他事项
1.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 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每位考生每科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2.委托河海大学承担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考务工作。联系人: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黄峥,电话:025-83787464,邮编:210098,电子信箱:hhuxwb@hhu.edu.cn。
3.请各报名点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做好报名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系统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过程中安全、稳定运行。现场确认时要仔细审核考生资料,认真查验身份证件,提高图像采集质量,做好数据汇总工作,确保报名和考试顺利进行。加强考试纪律宣传,提前下载、印制2011年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在报名现场发给考生。
4.请各学位授予单位按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应试语种、学科以及报名考试的地点等信息,及时通知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法、要求及时间。对于不具备资格而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成绩。各单位对学位中心历年下达的申请本单位硕士学位考生的全国统考成绩清单,要及时归档并妥为保管,相关工作人员变动时须做好交接工作。
附件:2011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江苏省考区报名点及考点安排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